根據(jù)學校規(guī)定及分房工作的安排,請參加鄠邑校區(qū)教職工公寓樓第四次補充住房分配的教職工,按照《西安石油大學鄠邑校區(qū)教職工公寓房第四次分配辦法》(西石大后〔2017〕130號)與《西安石油大學教職工集資住房房價管理暫行辦法》(西石大財〔2016〕133號)的文件要求,于2017年10月15日前至計劃財務處繳納全部房款。逾期未交納房款者,學校將收回房屋并進行重新分配。請各有關教職工見通知后及時繳納房款。按照不同戶型,交納房款金額分別為:

交款方式:各行銀聯(lián)卡
特此通知。
后勤管理處(后勤服務集團) 計劃財務處
2017年9月20日